积极开展“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
发布日期:2016-08-29 0

    龙岗讯(深圳报业集团特派记者 张冀煜 通讯员 蓝志伟 报道)2011年是深圳的大运年,也是龙岗区“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激发和引导全街道广大职工积极迎接大运,参与大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兵行动,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龙岗街道总工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龙岗区总工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工作,积极开展“迎大运、展职工风采”工人先锋号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对象范围广泛。凡是在2010年度为我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先进车间班组均可报名参与评选,此次评选采用自荐和推荐两种形式,评选条件由区总工会统一制定。
    按照区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工人先锋号获得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并符合相关其它条件。
    龙岗街道总工会高度重视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评选工作,对评选方法作出了相关要求。一是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工作,推荐的集体必须坚持自下而上原则,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如实填写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街道各级工会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三是街道各级工会和行业工会应牵头组织评选,为参选单位提供及时准确的相关评选条件的解释。评选工作结束后,应将被推荐对象相关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街道总工会将推荐至区总工会。
    龙岗街道总工会负责人表示,开展积极开展“迎大运、展职工风采”工人先锋号评选活动,是继开展“行业之星”评选活动又一大范围评选活动,从评选先进个人到先进集体。活动的顺利开展,将有助于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在全街道范围内形成争当先进、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优良工作作风,进一步稳定职工队伍,为我街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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